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洪斌介绍,下半年,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50%以上。 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市财政局采取措施,为中小企业添订单、增动力、稳预期。各预算单位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同时,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拟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之前规定的10%提高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