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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九部门将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02

  本报8月2日讯(记者 郭卫艳 实习生 徐荣荣)即日起至9月底,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九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准墓穴等问题。

  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省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和所有涉及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的场所等。主要针对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包括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次充好、强制消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以及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其中,重点整治的问题是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公墓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超规定面积是指超出国家规定的骨灰单人或双人合葬墓不超过1平方米、遗体单人和双人合葬墓分别不超过4平方米和6平方米的情况;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出租墓穴,从事营利活动;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特殊人群是指以自用为目的,逝者健在配偶生前购买合葬墓,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等生前购买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墓穴的人群。

  除此之外,省民政厅等部门将成立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举报投诉电话0351-638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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