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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工地劳动者未做职业健康检查便上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02
“职业健康三晋行”采访团正在采访。 李庭耀 摄

  山西多工地劳动者未做职业健康检查便上岗 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欠缺

  中新网临汾4月27日电 (李庭耀)2018年4月23日至4月29日是全国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由中国新闻社山西分社发起,中央级、省级媒体以及职业病防治专家组成的“职业健康三晋行”采访团奔赴山西省临汾市,开展“职业健康三晋行”活动首站报道。

  25日,“职业健康三晋行”采访团同临汾市尧都区安监局工作人员走进尧都区多家建筑工地,进行实地采访。

  尧都区安监局在对多家建筑工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检查中发现,临汾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金域王府项目部)等7家公司建筑工地普遍存在问题,职业病防治意识欠缺,现场未设有有关职业健康的警示标识,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差,未严格按照规定佩戴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

  值得注意的是,7家公司在劳动者上岗前均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就要求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一些工程公司在工程分包时,未审核分包公司的职业病防护条件,就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建筑工地一般存在噪声、粉尘、手传振动、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容易给劳动者带来听力损失、烦躁、心血管系统疾病、尘肺病、外周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改变等后果。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尧都区安监局已对7家公司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处罚告知书等文书。

  尧都区安监局表示,将督促各建筑工地完善各自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因职业病危害分布广,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欠缺,以前都是以宣传为主。今后,在加强宣传的同时,也将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未来一年内,“职业健康三晋行”采访团将走进山西省11个地市的相关用人单位及职能部门,采访一线劳动者,探访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环境和机制,发掘职业病防治领域的优秀团体及个人,开展专题新闻报道、知识竞赛、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针对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职业健康三晋行”采访团也将跟踪报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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